推動歷程

我國自77年簽署華航購機案第一份工業合作協議書後,於82年行政院核定成立5個推動小組推動工業合作計畫,90年再整併為「工業合作推動小組」,有效統合與運用工業合作資源。

98年行政院核定經濟部與國防部共同建立「工業合作精進之組織架構及作業流程」,整合運用工業合作資源,配合我國簽署世界貿易組織的政府採購協定,提升國內產業水準與協助建立國防工業。目前推動工業合作計畫已逾20年,在經濟部與國防部共同努力下,各項作業程序與推動作法持續精進,期以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。

蔡總統於109年11月12日「工業合作推動現況與後續精進作為」會議指示「有效運用國防工合,帶動國防產業發展」,將工合資源運用於國防相關產業,加速民間廠商參與國防產業計畫,對於具產業效益之研發、產製及維修能量將由民間產業擴大承接,厚植國防自主能量於民間,以達成「發展軍民整合的國防及戰略產業」政策。

經濟部及國防部已完成新版「國防部工業合作作業規定」,113年(含)以後之武器裝備獲得建案,適用110年5月13日核定「國防部工業合作作業規定」,秉「談多少,做多少」原則執行工業合作計畫。
發布日期:112-03-06